各位同学:
根据《心理学院博士生自习室管理暂行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现就本学期博士生自习室座位的重新规划与申请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座位规划与申请
本次座位分配实行“实名申请制”。单次申请有效期为一学期。
二、申请时间与地点
请有需要的同学在2025年2月17日9:00至2月19号16:00前,向实验中心办公室(D403)提交纸质版包含安全承诺签字的座位申请书。
三、座位分配方式
若申请人数超出可用座位数量,将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决定座位的分配。
在座位安排时,学院将优先考虑非定向、学制内的学生的需求。
四、座位分配结果
座位分配将在申请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,分配结果另行通知。
请相关同学按照上述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,逾期不予受理。如有任何疑问,请咨询实验中心办公室。
特此通知。
心理学院实验中心
021-6432506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