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《财政部、教育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退役军人部、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〈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财教〔2021〕310号)、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(高等教育)的通知》等文件要求,经教育学院评定小组评定,根据现场答辩成绩,以下同学拟获得国家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,名单如下:
国家奖学金
董亓易如、高天颖
上海市奖学金
解雯、陆欣怡、成佳蕾
公示期:2022年9月19日——2022年9月23日
在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联系赵老师和李老师
联系电话:021-64325149
教育学院学工办
2022年9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