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学校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通知, 2022年固定资产报废程序工作已启动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废申请程序
部门或个人在2021年12月31日前,进行设备等固定资产报废申请,并填写相关申请表。
二、设备、家具固定资产申请报废的年限
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使用期已满(电脑满6年,工作站满10年,家具、电梯和锅炉满15年,其他满10年)规定年限(从财务入账日期开始计算)
三、申请报废的具体要求
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,由学院整理后统一上报校国有资产办公室,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将按照规定程序,统一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。被批准的报废设备,由学校(院)统一收缴。凡未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报废的资产,应在本部门或个人妥善保管,或者归还学院处理,不得自行调剂搬动,不得自行拆卸零部件,更不得擅自进行变卖处置。
学院报废工作联系人:
沈荣伟,联系电话64321768
陆曙毅,联系电话6432458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