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教育部《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以及上海市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制订以下细则。
一、加强领导,强调规范
1.学院领导高度重视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,成立由院长和分管院长主持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,加大招生录取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并进行现场巡视指导。
2.遴选责任心强、学术水平高、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,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,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,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。
二、复试工作做到各环节严格把关
加强对复试考生相关科目的考查,按照学科成立一般不少于五人的复试小组,由业务性强、责任心强、政治素质高以及外语水平较好的教师组成,加大外国语以及专业基础知识的考核。具体复试时间、地点、科目等要求见校研究生院网站的具体安排或教育学院“研究生培养在线”的通知。
(一)严格遵守复试程序
我院在复试前公布具体复试办法和实施细则。复试过程中严把验证关、体检关、政审关、笔试关、面试关,把好学术能力和综合素养审查关。复试后及时向考生告知复试结果。
(二)全面安排复试内容
1.专业情况。考核考生对本学科(专业)基础理论知识、应用技能、学科发展动态的掌握程度;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;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;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。
2.综合素质情况。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;社会实践情况,包括学生工作、社团活动、志愿服务、此前从业情况等;心理健康状况;其他关于表达能力、行为规范等。
(三)复试考核采用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形式开展。
(四)积极开展调剂工作
1、根据国家分数线,及时在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上公布缺额信息。
2、利用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调剂系统开展调剂工作。
3、对调剂考生的资格及相关情况,全面了解、审慎挑选。
4、及时给予考生回复,安排相关复试事宜。
三、录取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
1.全部录取工作均在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集体领导下进行。
2.录取人数严格遵守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。
3.根据全面考核的原则,按照“按需招生、德智体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确定拟录取名单。
四、具体事宜
1.第一志愿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(全日制小学教育、全日制学前教育、全日制应用心理)学位点自定复试分数线,复试线具体见校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。
2. 第一志愿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(全日制教育管理、全日制现代教育技术、教硕规培、暑期在职全部专业),总分(单科及专业课)达到国家线,均可以参加复试。
3.教育学院各学位点具体的复试时间安排请见上海师范大学官网——教育学院——研究生培养在线。教育管理报到复试定于3月28日(周三)上午8:30分在上海师范大学东部校区教育学院教苑楼B401报到,其他各专业3月25日(周日)上午8:30分在上海师范大学东部校区教育学院教苑楼B401报到。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,报到时通知。请考生们务必仔细查看相关专业的具体复试时间安排。
4.研究生(定向就业、非定向就业)收费标准:
全日制教育硕士: 学制两年,定向就业(8000/年),非定向就业(10000/年)
全日制应用心理硕士:学制两年,定向就业(16000/年),非定向就业(20000/年)
非全日制(教硕-规培):学制两年,定向就业(15000/年)
非全日制(暑期在职):学制三年,定向就业(8000/年)
5.体检3月26日,上午8:00—10:15,下午13:00—15:00,(请各位学生分散体检时间,以免造成拥堵)体检地点:上海师范大学校医院(徐汇校区)
(1)带好身份证和圆珠笔
(2)将体检表上个人信息填写完整
(3)在体检表贴照片处粘贴照片。
(4)体检当日清淡饮食,勿戴隐形眼镜。
(5)有心、肝、肺等器质性疾病者带好病史。
(6)体检费61元。(只收现金)
6.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两门专业课程,具体详见教育学院官网的通知。
7. 以少数民族骨干计划、大学生士兵计划考入的学生,我们会另行通知,也可来电咨询,电话:64328622.
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专硕办
2018年3月